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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龙村党员推行分层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2016年04月20日 20:0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本村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关键时刻挺得住,危难险境往前冲,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解决党员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努力实现党员“干有动力、评有依据”目标。结合高龙村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定等,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党员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高龙村临时党工委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组织领导

高龙村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高龙村临时党工委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由村会计及驻村工作队队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类

1、按《党章》规定和村临时党工委工作安排,每位党员必须定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民主生活会或过组织生活,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递交材料或在会上发言,每参加1次村临时党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员活动或党员会议计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党员流出党组织3个月以上未向党组织汇报的,扣5分;

2、每参加1次镇党委组织的党内教育活动计2分;主动帮教上年度不合格党员,且有明显效果的,计3分;

3、外出流动党员向村临时党工委每季度至少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10分;年终有书面总结计5分;外出流动党员每年与村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应不少于4次,缺一次扣3分;

4、60岁以上无能力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党员,支持村级事务的,每次计10分,教育子女、配偶等不参加集体上访的,计20分;

5、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计12分,不按时或者不足额的计5分。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类

6、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对是党员的村“两委”干部,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半年、年终进行考核评定,评定为优秀的,临时党工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次计1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均计5分;

7、按时上交各类承包费等款项的,每项计5分;在全村普通群众上交完成后上交的,每项计1分。

8、扶贫开发、村容环境卫生保护、社会治安维护、森林防火巡查、文明新风倡导、文明家庭建设、村规民约遵守、建设项目招标、土地流转、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能主动配合村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在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中,并带头落实的,每项计5分;

9、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每项计5分;

10、按照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求,主动联系帮助身边贫困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受帮扶对象证明、群众反映好的,计5分。积极参加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为集体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视情形计2-10分。每联系1名热心村公益事业的本村在外成功人士支持家乡建设或引进1名有实力的专业大户(致富能人)带领乡亲脱贫致富,或采取切实措施帮助1-2户贫困户脱贫致富见成效的,计20分。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促使脱贫的,每户计10分(要提供贫困户名单,经村临时党工委、镇党委考核认可),充分发挥党员脱贫致富示范引领作用;

11、主动为村集体建设跑资金争项目,取得实际成效的,每次或每项计15分;带头学习掌握2门以上实用技术的计10分,被上级确定为党员科技致富带头户的党员计10分;

12、为村集体经济增收和全村脱贫提出金点子计划被采纳利用,视情况计10-20分;

13、积极参加公益义务劳动的,每次计5分;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派的其它任务,表现突出,经村临时党工委、镇党委考核认可的,视情况计5-15分;

14、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两委”团结协作,工作业绩突出,受到镇党委及上级表彰的,体现了临时党工委抓党建主业,负主责的责任担当,村临时党工委书记计15分、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计10分,团结协作的“两委”成员每人计5分。

(三)违纪违规扣分类

15、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扣20分;

16、受到党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17、参加赌博、聚众斗殴、乘机滋事、吸毒被查处或参与封建迷信、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愚弄群众,造成极坏影响的,扣20分;

18、不主动带头落实支部决议,不积极参加设岗定责,不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组织交办的任务完成不好的每次扣5分;

1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2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10分;

20、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的,每项扣20分;

21、参与集体上访或无中生有告状的,每次扣20分,家人(父母、子女、配偶等)参与集体上访或告状的每次扣10分;

22、不交纳应交的有关款项的,每项扣20分;

23、党组织召开大会或进行党内重大决策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在会议中无组织无纪律而中途退出或无理取闹的,不遵守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进行非法活动或打击报复中伤别人的每次扣20分;在选举、人事任免或发展党员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虽情节轻微没有追究责任,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24、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暗中串通不明真相的群众滋事;散布谣言,以讹传讹,制造紧张气氛,搞团团火火,拉帮结派;离间关系,造成村“两委”关系紧张,闹不团结等,对挑起事端的当事人扣20分,书记扣10分、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扣8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年终组织考评确认);

25、公开抵触或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和表现不满情绪,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扣10分;

26、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以及拖欠或抗缴国家税费的,扣10分;

27、家庭不和睦,或不尽赡养老人、抚养小孩义务。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扣10分。

五、方法步骤

(一)划分层级

根据村党员的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全村党员划分为五个层级,即A为村临时党工委书记和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B为村”两委“其他成员;C为60岁及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D为流动党员;E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没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值

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具体如下:A基础分10分;B基础分20分;C基础分30分;D基础分40分;E基础分50分。

(三)累计积分

1、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一项计分或扣分都在村临时党工委会议记录本和党员管理台账记录,并记录在每位党员《个人积分考核管理登记册》上,并在次月党员活动日核实公布积分,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扣分的统一由村临时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记录。

2、村临时党工委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尤其是扣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村临时党工委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时,党工委书记向党员通报每位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值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相对应的评定等级,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由村临时党工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并推荐上报到上级党委评优。

(四)积分结果运用

1、党员年终考核依据;2、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依据;3、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依据;4、评优评先依据;5、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依据。凡积分排名在全村党员倒数5%以内的,且在群众中口碑很差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然后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根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分情节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劝退和除名(开除党籍,报上级党委批准)五种措施,进行帮教和处置。